電池和包裝材料是否在RoHS認證范圍內
人們經(jīng)常會(huì )問(wèn)電池和包裝材料是否也屬于RoHS認證范圍,因為它們與電氣和電子產(chǎn)品密切相關(guān),如果它們超出范圍,是否對電池和包裝材料有任何有害物質(zhì)限制要求?
根據RoHS認證法規的要求,電池和包裝材料并不在RoHS認證范圍內。
電池和蓄電池由單獨的電池指令(DIRECTIVE 2006/66/EC)管理,但是,有害物質(zhì)限制要求比RoHS認證更嚴格
1.所有電池或蓄電池,無(wú)論是否裝入電器 汞含量低于0.0005%;
2.包括那些裝入電器的電池或電池 重量百分比低于0.002%的鎘;
3.豁免
(a)緊急和報警系統中使用的便攜式電池或蓄電池,包括應急照明;
(b)醫療設備;
4.而RoHS認證中的汞要求含量低于0.1%,鎘含量低于0.01%。
電池和包裝材料不在歐盟的RoHS認證范圍內,但在中國RoHS認證中也是這樣嗎
根據中國RoHS認證法規的要求,電池和包裝材料在RoHS認證范圍內,這一點(diǎn)是跟歐盟RoHS認證很大的區別。
但是在中國,除了中國RoHS認證外,不同類(lèi)型的電池還需要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GB 24427-2009堿性和非堿性二氧化錳電池的汞,鎘和鉛含量限制以及GB 31241-2014便攜式電子設備中使用的鋰離子電池和電池 - 安全性的要求。
鋰電池RoHS認證標準是什么
1.禁止銷(xiāo)售汞含量超過(guò)0.0005%(w%)的電池和蓄電池,包括與用電器具配套的電池和蓄電池;汞含量不超過(guò)2%(w%)的紐扣電池單體和電池組免于此禁令;
2.重金屬含量超過(guò)一定水平(Hg>25mg/cell、Cd>0.025%、Pb>0.4%)(w%)的電池或蓄電池應標注特別符號以表明需要單獨回收;
3.歐盟第93/86/EEC指令要求電池和蓄電池應在電池標簽上標注重金屬含量、不得與生活垃圾混合處理的標志;
4.歐盟第2002/525/EC號指令規定,自2006年1月1日起不得出售用于電動(dòng)汽車(chē)的含金屬鎘的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