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rohs 出口歐盟可查ROHS證書
歐盟RoHS認證什么意思? 該有害物質指令限制 2002/95 / EC號指令,指令(RoHS 1) ,簡稱指令的使用在電子電氣設備中某些有害物質的限制,在2003年2月被采納歐盟
rohs六種有害物質,現在為十項:鉛(Pb)汞(Hg)鎘(Cd)六價鉻(Cr 6+)多溴聯苯(PBB)多溴聯苯醚(PBDE)鄰苯二二(2 乙基己基)酯(DEHP)鄰苯二丁基芐基酯(BBP)鄰苯二二丁酯(DBP)鄰苯二二異丁酯(DIBP) DEHP,BBP,DBP和DIBP作為2015年3月31日發(fā)布的DIRECTIVE(EU)2015/863的一部分添加
rohs認證限值:PBB和PBDE是幾種塑料中使用的阻燃劑。六價鉻用于鍍鉻,鉻酸鹽涂層和底漆,以及鉻酸。 非豁免產品的允許濃度為0.1%或1000 ppm(鎘除外,其限制為0.01%或100 ppm)(按重量計),限制在產品中的每種 均質材料上,這意味著限制不適用于成品的重量,甚至不適用于組件,而是適用于任何可以(理論上)機械分離的單一物質,例如,電纜上的護套或元件引線上的鍍錫
RoHS認證指令2011/65 / EU(RoHS 2) RoHS 2指令(2011/65 / EU)是原始指令的演變,于2011年7月21日成為法律,并于2013年1月2日生效。它涉及與原始指令相同的物質,同時改善了法規(guī)條件和法律清晰度。它需要定期進行重新評估,以便逐步擴大其要求,以涵蓋其他電子和電氣設備,電纜和備件。[17] CE徽標現在表明符合性,RoHS 2符合性聲明現在詳細說明(見下文)。 2012年,歐盟委員會的最終報告顯示,一些歐盟成員國認為所有玩具都屬于主要RoHS指令2002/95 / EC的范圍,無論其主要或次要功能是使用電流還是電磁場。從RoHS 2或RoHS重建指令2011/65 / EU的實施,所有相關成員國將必須遵守新規(guī)定。 重鑄的主要區(qū)別在于,現在必須以與LVD和EMC指令類似的方式證明符合性。無法在足夠詳細的文件中顯示合規(guī)性,并且無法確保其在生產中實施,現在已成為刑事犯罪。與其他CE標記指令一樣,它要求生產控制和技術文件的可追溯性。 它描述了實現一致性推定的兩種方法(指令2011/65 / EU第16.2條),要么使用技術文件應包括所有材料的測試數據,要么使用期刊中接受的標準。目前的標準是EN50581,這是一種降低所需測試數據量的基于風險的方法(RoHS2的協調標準清單,OJEU C363 / 6)。 要求證明符合性的要求之一是要求了解每個組件的免除使用,否則當產品投放市場時,不可能知道合規(guī)性,產品必須符合的時間點”。許多人不理解“合規(guī)性”取決于有效的豁免,并且很有可能制造出具有“合規(guī)”組件的不合規(guī)產品。合規(guī)性必須在投放市場當天計算。 實際上,這意味著了解所有組件的豁免狀態(tài),并在豁免到期日之前使用舊狀態(tài)部件庫存(指令2011/65 / EU第7.b條涉及決策768/2008 / EC模塊A內部生產控制)。 RoHS 2還具有更加動態(tài)的豁免方法,如果行業(yè)要求不再續(xù)簽豁免,則會產生自動到期。此外,新的物質可以添加到受控清單中,預計到2019年將控制4種新物質。所有這些都意味著需要更多的信息控制和更新系統(tǒng)。 其他差異包括進口商和商的新責任以及提高技術文件可追溯性的標記。這些是NLF指令的一部分,并使供應鏈成為警務中更積極的一部分(指令2011/65 / EU第7,9,10條)。